除了傳統上商品或其包裝、容器平面上所標示的商標外,也有其他特殊形態的商標,如以下三種:
1.立體商標
指三度空間所形成的立體形狀。凡具有識別性的商品的外觀形狀、包裝等,皆可申請為商標。
2.顏色商標
單純以顏色作為商標申請註冊,並將顏色施於整個/部分商品、容器上或所提供服務的營業處所等,且該顏色本身即具有識別性可代表產品或服務,即可申請註冊為顏色商標,例如:7-ELEVEN 超商之「紅橘綠」配色。
3.聲音商標
指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不會與其他產品混淆誤認;例如:具識別性之簡短的廣告歌曲、鐘聲、旋律、人說話的聲音等。
「商標註冊」和「保護制度」除了能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購買某產品或服務,更能確保標示的該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和質量符合消費者需求。
💡 因此,除了基本的辨別功能,商標其實還有「防止不公平競爭行為」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用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