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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從19.6萬元調高至20.2萬元

112📝113年5月報稅適用
1️⃣每戶基本生活費總額=20.2萬元✖️申報戶人數(納稅人、配偶、扶養親屬)
2️⃣免稅額及扣除額 (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

差額 1️⃣ ➖2️⃣👉🏻 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