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4季(按季開徵)及113年1月份(按月開徵)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配合農曆春節假期,繳納期間(原113年2/1-2/10)延後為𝟭𝟭𝟯年𝟮/𝟭𝟱-𝟮/𝟮𝟰(因該日為星期六,順延至𝟮/𝟮𝟲截止),讓營業人先安心過年!
提醒店家朋友,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收到繳款書後可利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ATM、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等多元管道繳納至2/29(即2/26之後3日),如指定金融機構帳戶約定轉帳,請於2/26預留足額存款。
⚠️溫馨提醒:
國稅局不會打電話確認帳戶餘額,如接獲不明來電,立即撥打 #165反詐騙專線!如有稅務疑問,可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確認或撥打0800-000-321(市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