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產品 🍵 的產製與銷售其實跟 #貨物稅 議題有關喔 !
依貨物稅條例第8條規定,凡「設廠機製」的清涼飲料品都屬於貨物稅課稅範圍,假如產製廠商 #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並 #使用機具 產製茶類飲料品,都應於開始生產前至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以免受罰 💸💸
所謂「設廠機製」指下列情形之一 👇
🍵 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之機具製造裝瓶(盒、罐、桶)固封者。
🍵 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之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
曾有知名的連鎖飲料廠商被查獲在固定製造場所使用機具設備,將茶葉泡煮、產製成茶類飲品後裝填、裝罐,再銷售給加盟的店家和餐廳,然而因為該廠商沒有 🙅♀️ 依規定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就擅自產製出廠,所以除了補徵貨物稅外,還被處以罰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