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時父母通常會給予一筆財物作為成家贈禮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之財物
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就免納贈與稅哦
若要辦理贈與稅申報,需提供
贈與契約書
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資料
子女結婚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等)
溫馨提醒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
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
是分開計算的哦
假設蘭爸給蘭妹344萬
當年度並無其他贈與即免納贈與稅
那344萬就會由
第20條的100萬與第22條的244萬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