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喔~
111年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符合加保資格的工作者(即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前述實際從事工作之自然人雇主、實際從事勞動而獲致報酬之人員、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之童工)可以參加職災保險,記得在上工前完成申報手續並繳納保險費。
:可以喔~
111年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符合加保資格的工作者(即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前述實際從事工作之自然人雇主、實際從事勞動而獲致報酬之人員、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之童工)可以參加職災保險,記得在上工前完成申報手續並繳納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