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人同一個年度內,不限贈與對象或人數,只要當年度累積贈與的價值未達免稅額(112年為244萬元)都 #免徵贈與稅 。
如果贈與別人的財產超過了免稅額,贈與稅怎麼算呢?
應納贈與稅計算公式如下:
本年度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本年度扣除額 = 本年度課稅贈與淨額
本年度課稅贈與淨額×稅率 – 累進差額 – 本年度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 本次應納贈與稅額
贈與淨額:
2,500萬元以下 稅率10%
超過2,500萬元~5,000萬元 稅率15%
超過5,000萬元 稅率20%
請注意!#贈與稅是採累進稅率 哦!
覺得很複雜嗎
這邊附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方便大家試算喔(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
另外要提醒大家,贈與人在同1年度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2年為244萬元),需在贈與(贈與契約訂約日)後的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