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注意囉!
國稅局已經陸續寄出114年度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繳款書,收到後記得趕快處理,避免逾期多付滯納金與滯納利息呦 💸
📌 課徵對象
依規定應辦理114年度營所暫繳申報,而未在9/1至9/30暫繳申報期間,自行繳納暫繳稅額,也沒有在10/31前按日加計利息自行補繳的營利事業
📌 稅額計算方式
按該營利事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核算暫繳稅額,並依114年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加計1個月利息
📌 繳納期間與方式
▪️ 11/16~11/30(遇假日順延至 12/1)
▪️ 可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存帳戶、ATM 轉帳繳納
▪️ 稅額3萬元以下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 也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