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今年暫繳若採「一般方式」申報,暫繳稅額計算,不需將上年度分開計稅的房地合一稅納入!🏠✨
🔎 小編重點說明:
為避免營利事業因非經常性的房地交易,增加暫繳時的資金壓力,營利事業依上年度結算申報的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暫繳稅額者,113年度房地合一2.0分開計稅的應納稅額,不需列入114年度暫繳計算。
想了解更多申報資訊,請至本局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專區 👉https://gov.tw/4rd
💡 提醒
9月1日至9月30日為暫繳申報期間,請提早準備,避免最後一刻手忙腳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