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2日,提醒納稅義務人要在期限內繳納完成呦!
🔻關於地價稅不可不知的小㊙️密🔻
🔸每年11月1日開徵的地價稅,是徵收當年(1/1~12/31)的地價稅額。
🔸以每年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
🔸按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計徵,填發在同一張繳款書內。例如:同一個人在臺北市轄內持有3筆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多元便利繳稅㊙️笈🔻
🔹透過行動裝置或 #行動支付、 #電子支付 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繳稅。
🔹至 #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繳稅。
🔹其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四大超商(稅額3萬元以下)、自動櫃員機(ATM)、長期約定轉帳(須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等。
📣更多繳稅說明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看👉 https://gov.tw/cy1
🚨沒收到繳款書😱別緊張,可以這樣做👇
✅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https://gov.tw/37s,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登入➡️點選「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申請補發。
✅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 https://gov.tw/nes,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線上查繳➡️點選「電子繳稅」繳納。
🔔小提醒———
🚨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記得於12/2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呦!
🚨稽徵機關 #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也 #不會以簡訊寄發繳稅連結,請務必小心求證,切勿點選來路不明的連結,以免上當受騙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