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桐與小芬去年登記結婚,今年結婚紀念日,小芬想贈送一台車給配偶,卻不知道是否要繳納贈與稅?這邊跟大家說明:「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計算」,因此小芬贈送小桐一台車是可以不用計入贈總額中做計算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