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收入樣態繁多,如何課稅成為難題。財政部委外研究指出,網紅獲利模式分八大類,並可歸類為權利金、營利所得、其他所得等課稅,其中「直播打賞」非贈與,建議歸類其他所得課徵綜所稅。
網紅獲利模式分為八大類,包括「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販售周邊商品」、「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支薪+直播打賞」及「電商導購+直播帶貨」。
「販售周邊商品」屬經營工商的「營利所得」
其餘五種獲利模式均涉「勞務所得」
網紅收入樣態繁多,如何課稅成為難題。財政部委外研究指出,網紅獲利模式分八大類,並可歸類為權利金、營利所得、其他所得等課稅,其中「直播打賞」非贈與,建議歸類其他所得課徵綜所稅。
網紅獲利模式分為八大類,包括「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販售周邊商品」、「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支薪+直播打賞」及「電商導購+直播帶貨」。
「販售周邊商品」屬經營工商的「營利所得」
其餘五種獲利模式均涉「勞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