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1: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微型企業,也是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納保單位,別忘了幫受僱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喔!
小提醒2:投保單位已依規定向勞保局繳納追還金額者,其所屬勞工請領的保險給付得抵充勞動基準法第59條應負擔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詳細說明:https://www.bli.gov.tw/0106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