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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的雇主,記得為受僱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小提醒1: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微型企業,也是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納保單位,別忘了幫受僱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喔!

小提醒2:投保單位已依規定向勞保局繳納追還金額者,其所屬勞工請領的保險給付得抵充勞動基準法第59條應負擔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詳細說明:https://www.bli.gov.tw/0106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