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出售不動產,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如何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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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贈與稅

被繼承人生前訂約出售不動產,👉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死亡,📌該不動產應列報遺產,但可📌同額扣除未償債務,並將🌟未收取的價款列報為債權。
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生前將其土地以2億元出售予乙公司,但在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公司前死亡,且尚有價款1億5,000萬元未收取,則土地應以📌甲君死亡時之公告現值8,000萬元列為遺產,並📌同額列報未償債務扣除額8,000萬元,另尚🌟未收取之價款1億5,000萬元亦須一併申報債權計入遺產總額。
提醒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應查明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之財產及債務,避免因漏報遭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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