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新聞分類

<營所稅小學堂>

提醒大家~
公司列報費用和損失時,一定要和業務有關
家庭開支不能算在公司的帳上哦🙅‍♂️🙅‍♀️

🔍依據所得稅法第38條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
✅或家庭之費用
👉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公司費用和家庭費用要分清楚
這樣做才符合財務會計的原則💁‍♀️
大家記得報稅時一定要把家庭支出和公司費用分開,千萬別混為一談哦❗

詳見台北國稅局新聞稿👉https://gov.tw/yq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