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長期投資📈營利事業申報基本所得額時✏️如有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證券交易所得減除損失餘額為正數者以餘額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營利事業出售被投資公司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之股票,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時,取得日期為除權基準日
提醒您~營利事業欲享有證券交易所得減半課稅之優惠應留意所獲配股票取得日認定之規定才能正確計算基本所得額之證券交易所得唷❗
詳見台北國稅局新聞稿👉https://gov.tw/Bk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