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稅率𝟭.𝟮%,必須同時符合3要件: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於該屋 #辦竣戶籍登記
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地方政府所訂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再降至𝟭%(全國單一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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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𝟭𝟭𝟯/𝟲/𝟯𝟬以前就是自住房屋,但還沒戶籍登記?
只要在 #114年3月24日 以前辦妥戶籍登記,不用再向稽徵機關申報,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繼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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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𝟭𝟭𝟯/𝟲/𝟯𝟬以前是非自住房屋或𝟭𝟭𝟯/𝟳/𝟭以後才取得的房屋,想要變更為自住?
請在 #114年3月24日 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後才能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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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設籍的對象除了本人或配偶外,直系親屬(包含血親及姻親)像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子女、孫子女等,也都符合戶籍登記的資格喔!如果逾期未設籍,今年5月房屋稅就會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法定稅率2%~4.8%)課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