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公司112年12月間為酬勞員工辛勞,辦理尾牙餐會,並購進5台手機作為尾牙摸彩品,購買價額為10萬元(含稅額5千元),請問該5千元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嗎🤔」
答案是:不行❌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公司、行號舉辦尾牙活動給付相關餐費、場地租金及提供獎品摸彩等取得之進項憑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唷❗️
洋洋公司購進的5台手機作為員工尾牙摸彩品,係屬酬勞員工之貨物,依前開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