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物價上漲,導致原本免徵營業稅的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變成要課徵營業稅,為了反映實際情形,財政部參酌96年1月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𝟮𝟱%調整。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 #營業稅起徵點 為每月銷售額:
🔺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
🔺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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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如果沒有達到調整後起徵點,就不用繳營業稅,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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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1季(1-3月)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首次適用,繳納期間為114年5/1-5/10,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如未達調整後起徵點,因免繳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