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員工年度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按日數發給工資,且該工資應計入員工之月薪資總額,投保單位應按員工之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之等級金額,於法定申報調整期限(2月、8月底)前覈實申報調整員工投保薪資。
📍投保薪資是計算勞(就)、災保各項保險給付的基礎,雇主或事業單位應依員工的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及調整,以維護員工權益,並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