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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與111年相同


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沒有調整喔!

👩‍🏫另外提醒大家,因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
自112年1月1日施行,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扣除額,有關成年年齡之認定,於112年1月1日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適用上開修正後之民法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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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速算公式:
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課稅遺產淨額
課稅遺產淨額 ╳ 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應納遺產稅額
✍️遺產稅試算: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3

✍️贈與稅速算公式:
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 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應納贈與稅額
✍️贈與稅試算: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