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度反映物價、減輕員工租稅負擔,財政部今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營利事業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的 #員工伙食費,從每人每月2,400元提高到3,000元(每年36,000元)!我們也同步發布釋令,執行業務者的員工伙食費免稅額度比照調高。
112年1月1日實施,#113年5月報稅適用!提醒企業朋友們,明年1月辦理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申報時,注意新規定,也請大家特別留意,申報綜所稅時,納入課稅的薪資所得金額是否正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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