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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是「工作因素」受傷才能請領傷病給付嗎?​

傷病給付分成「職災傷病給付」跟「普通傷病給付」​,如非因工作發生「傷害」或「疾病」並住院診療,可以申請「普通傷病給付」喔!​

📍普通傷病給付申請條件​

1. 參加勞保期間因普通傷病住院診療 (或於加保期間發生的傷病,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傷病住院診療)

2. 住院診療日數​達4日(含)以上

3. 住院診療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

🔹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可向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但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在給付範圍喔!

詳細資訊⏩https://www.bli.gov.tw/0004837.html

申請書這裡下載⏩https://www.bli.gov.tw/0006318.html